根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集中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闪电3号”行动的通知》要求,西平县文广旅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9月26日至9月27日在全县集中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闪电3号”行动。
“闪电3号”行动重点对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未签订规范旅游合同等旅行社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不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身份信息,网吧经营者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等违法经营行为;歌舞预科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等违法经营行为,一旦发现立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此次行动,西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3台次。共检查上网服务场所14家、歌舞娱乐经营场所7家、旅行社3家。从检查情况看,我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能够按照规定营业,暂未发现以上检查内容规定的违禁现象。(冯占华 王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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