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4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银罚决字〔2023〕15号)显示,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具体如下:1、违反清算管理规定;2、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决定对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10333.94元,并处罚款245万元,罚没款合计286.0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银罚决字〔2023〕16号)显示,王某山(时任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对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合利宝官网显示,合利宝是中国领先的支付科技赋能平台(T2B2C),成立于2013年7月19日,总部位于广州。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包含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具有跨境人民币业务资质,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仁东控股(002647.SZ)年报显示,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利宝”)为仁东控股间接持股95%的子公司。
仁东控股控股子公司合利宝对外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其生产行为是对支付系统的开发维护,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许可,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服务。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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