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
据了解,依据相关规定,该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郑州市房地产实际,对《买卖合同》 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推行新版《买卖合同》既能大幅度减少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和当事人意愿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造成显失公平和公正等方面问题,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通知》明确,新版《买卖合同》自2023年9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施行。自2023年9月1日起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企业售楼处、经营场所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现行郑州市《买卖合同》同时废止。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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